6月19日至20日,由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质检总局等5部委组织的全国液态奶生产企业检查组对我市液态奶生产进行了现场检查,认为我市液态奶严格按照标准生产,生产原料没有使用奶粉,严格执行国家禁止使用复原乳生产液态奶的规定。
我市所有液态奶生产企业也向社会公开承诺,其生产的所有液态奶产品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如实标注,承诺其销售的所有液态奶产品名实相符。
为了确保我市液态奶的质量,质监部门派人进厂检查收奶情况、原料奶的原始检验记录、成品包装入库情况,并深入生产车间,严格控制企业是否使用复原乳。
质监部门同时还组织液态奶生产企业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原料进厂把关、进口奶粉使用、生产过程、生产台账、销售台账和产品标签标识。截至目前,我市各液态奶生产企业未发现使用复原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