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开始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认定,对选出来的传承人给予资金、场地等方面支持。
据市文化局有关人士介绍,通过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认定,第一是要资助传承人的授徒传艺或教育培训活动,第二是提供必要的传习活动场所,第三要资助有关技艺资料的整理和出版,第四对无经济收入来源的生活确实困难的代表性传承人,给予一定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