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徐州市委
徐州市希望工程办公室
团徐委〔2008〕7号
关于尽快上缴抗震救灾捐款的通知
各团县(市)区委,市各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驻徐各部省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市青少年宫、团校:
自汶川地震发生以来,各相关单位积极行动,踊跃奉献,在“情系汶川——希望工程紧急救灾行动”和特殊团费募集活动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目前,共募集希望小学援建款和特殊团费2571341.2元。
抗震救灾是新时期广大团员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共青团一项重点性工作,更是各级团组织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确保抗震救灾行动筹资和救助的稳定性、持续性,团市委、市希望办决定下发《关于尽快上缴抗震救灾捐款的通知》,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1、各相关单位在7月18日之前将手中留存的希望小学援建款和特殊团费全部上缴到团市委希望工程办公室和团市委组织部;
2、如出现欺瞒不报现象,一经发现,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指导意见》严肃处理;
3、请各相关单位做好抗震救灾帐目自查工作,如有审计报告,于7月18日前上报团市委;
4、今年是希望工程实施十五周年,团市委将会同审计部门对希望工程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请相关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5、团市委将于7月21日在共青团网站公布本次抗震救灾各单位捐款清单。
2008年7月7日
主题词:上缴 抗震救灾 捐款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