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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江苏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8-2-26 9:25:13     发布人:团市委权益部 徐子宇  

各市团委、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海关,各银监分局、武警支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推进新一轮“平安江苏”建设,大力选树近两年来在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家安全、政法机关、行政执法、经济监管等战线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典型,展示当代青年的时代风采,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弘扬社会正气,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踊跃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为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把江苏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作出新的贡献,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五届“江苏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本届“江苏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由各主办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权益部,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1968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在维护青少年权益,打击违法犯罪,保卫国家和社会公共安全,整顿经济社会秩序,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管理、无私无畏、甘于奉献,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突出成绩的相关战线优秀青年。

本次活动拟评选出 10 名“江苏省杰出青年卫士”、20名“江苏省优秀青年卫士”。曾获省级及以上“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此次推荐范围;曾获“江苏省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的,经推荐仍可作为“江苏省杰出青年卫士”候选人参加评选。

三、评选标准

1、政治思想坚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拥护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

2、职业素质优良。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业务精通,技能过硬,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社会形象良好。积极参与“平安江苏”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事迹突出,勇于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正义,在清除社会丑恶现象、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稳定、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四、推荐和评选办法

(一)推荐办法

候选人的产生采取地方推荐、系统推荐与社会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系统推荐: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全省范围内本系统的先进模范人物进行认真考核后,分别向组委会推荐 1 名以上参评人选。

地方推荐:各市级团委牵头,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分别向组委会推荐 2 名以上的参评人选。

社会推荐:社会各方面可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选(也可以自荐),组委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考察,符合条件者,列入候选人名单一并考核评选。

(二)评选办法

1、初评。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提出初评意见,提交评选活动组委会评审,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2、考核及候选人公示。组委会组成考核小组对各正式候选人进行考核,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并将正式候选人名单及事迹简介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召开评审会,评选产生第五届“江苏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

五、有关要求

1、“江苏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单位要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征求意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努力把各个领域的优秀青年卫士推荐出来。

2、各地、各系统要在基层组织推荐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考察和审查工作,坚持标准,严把质量关。对通过社会推荐的候选人尤其要做好事迹核实和资格认定工作。推荐的候选人应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公示。

3、“江苏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候选人应填写申报表,以通讯或纪实文学体裁提供 2500 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500 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并结合自己的岗位实践,写出 100字以内的人生感悟或工作体验,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语言生动,各一式三份于 3 月 10 日前报团省委权益部。同时将申报材料及候选人 2 寸数码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发电子邮件至 jsqyb@163.com。评选表彰活动将需要播放正式候选人 3 分钟左右的事迹录像片,请提前做好有关准备。

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70 号团省委权益部;邮编:210013;电话(传真):025—83393590;联系人:周庭虎、罗拥军。

附件:1、第五届“江苏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2、第五届“江苏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申报表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武警江苏省总队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        

 

2008 年 2 月 14 日

 

 

 

 

附件 1:

第五届“江苏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

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名誉主任:

林祥国 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

主 任:

缪蒂生 省综治委副主任

魏国强 团省委书记

副主任:

万闻华 团省委副书记

屈建国 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王建国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左锁粉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姜爱国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徐火财 省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徐锦辉 省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勇 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忠明 南京海关副关长兼政治部主任

 燕 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副局长

魏志民 武警江苏省总队政治部主任

邵明华 省广电总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

郑海龙 团省委权益部部长

徐保刚 省综治办协调处处长

郭吉余 省法院政治部调研员

杨其江 省检察院宣传处处长

 旭 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处长

 诚 省司法厅教育培训处处长

黄益冲 省国税局教育处处长

谢燕铭 省地税局基层工作处处长

胡浩滨 省工商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斌 南京海关团委书记

 石 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明 武警江苏省总队政治部组织处处长

姚建国 省广电总台团委书记

周庭虎 团省委权益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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