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徐委〔2008〕3号
关于共青团徐州市第十七届委员会
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和候选人
预备人选酝酿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团县(市)区委,各局(公司)团委,市各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市级机关团工委,驻徐各部省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现将共青团徐州市第十七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和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候补委员的名额分配
共青团徐州市第十七届委员会成员60名,其中委员39名,候补委员 21名。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 10%”的规定,确定委员候选人为 43名,候补委员候选人为25 名。由于4名落选的委员候选人要列入候补委员候选人名单,因此,在分配时,实际需要提名的候补委员候选人为21名(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表一)。
二、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不限于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具体条件是: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坚决拥护并模范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开拓进取,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实绩突出;
3、热爱共青团事业,具有奋发向上的精神,正派健康的品行,严谨务实的作风,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
4、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中,女同志一般占25%左右,专职团干部一般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应考虑工作连续性,各县级团委推荐的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最高年龄一般不超过 32 周岁,推荐的候补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最高年龄一般不超过28 周岁(年龄计算方法:2007 减去出生年份)。
三、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推荐程序及有关要求
委员会的产生程序:各地、各单位根据所分配的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额,酝酿推荐本地、本单位的共青团徐州市第十七届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共青团徐州市第十六届常委会经与有关地区、单位党团组织协商,并组织考察,提出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经市委、团省委同意后,提交市第十七次团代会各代表团充分酝酿并经主席团确认,确定委员、候补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然后提交团代表大会选举。
各地、各单位在酝酿推荐共青团徐州市第十七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时,要严格按照《共青团徐州市第十七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分配的名额、类别和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的条件,会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党组)审核。
各地、各单位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酝酿、推荐工作应于2月20日前完成,并将《共青团徐州市第十七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共青团徐州市第十七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一式二份)报送徐州团市委组织部。
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上报后,统一由团市委组织人员进行考察;共青团徐州市第十六届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市委和团省委审查、批准。
附件1、共青团徐州市第十七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共青团徐州市第十七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
3、共青团徐州市第十七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初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