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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对贫困大学生就业帮扶
时间:2007-12-7 10:09:00     发布人:团市委办公室 孙正伟  

    作为第二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百日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市本月起开展“诚信关爱系列”活动。其中,人事部门将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机制,开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绿色通道”,积极推荐就业,对其中家庭困难的大学毕业生进行重点帮扶。

  据市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毕业生就业帮扶制度的推荐对象,为本市市区生源的2007届和2006届普通高校本科以上且未就业的统招毕业生。就业推荐对象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 经市总工会认可的年度市级特困家庭子女;(二)经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三)父母双下岗的困难家庭子女。就业推荐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市人事部门根据特困生实际情况向企业下达指导性重点推荐就业计划,推荐就业。达成就业意向后,由企业单位、特困生和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见习期为3个月,最低工作年限1年。对推荐上岗的特困生,在“徐州人才网”上给予公示。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到徐州人才网(www.xzrc.com)下载推荐就业登记表,并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我市开展“人才诚信服务”活动,促使全市毕业生就业相关部门树立为毕业生就业服务的诚信理念,优化诚信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承诺办事时间,提高诚信服务水平,形成促进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据悉,“诚信关爱系列”活动还将对贫困大学生开展“阳光资助”工程。征集企业资助贫困大学生,联系驻徐高校,对部分特困大学生予以年度生活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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