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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要求两年内全面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
时间:2007-10-11 17:38:00     发布人:团市委办公室 孙正伟  

    省政府10日召开全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化解债务工作任务。副省长何权出席会议并讲话。

  何权在讲话中要求,一是抓紧编制化债方案。明确化债资金预算、化债进度安排、制止新债机制建立、当年偿债计划等内容,确保方案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全面落实偿债资金。县级政府承担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主体责任,要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重点用于偿债,并通过整合现有教育专项资金、处置教育闲置资产、统筹有关非税收入等渠道筹措化债资金。省政府设立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方式,帮助和激励各地开展债务化解工作。三是认真做好支付工作。利用债券偿还管理系统,建立债务偿还台账,逐笔登记债务偿还信息,确保准确偿还每笔债务。县级财政要特设义务教育偿债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偿债资金直接支付到债权人的银行账户中,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四是建立制止新债有效机制。坚决执行国务院关于“农村中小学不得举债建设”的规定,从制度上保证应建、应办项目足额安排资金,不再实施超过财力可能的教育建设项目,新上建设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金来源,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确保不发生“一边清理旧债、一边产生新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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