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县、市(区)委、宣传部、农工办、农业局、财政局、科技局、林牧渔业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全市广大农村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农村青年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中的生力军作用,团市委、宣传部、农工办、农业局、财政局、科技局、林牧渔业局联合决定,开展首届“徐州市建设新农村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徐州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更是时代赋予当代青年的神圣使命。通过树立符合时代要求的青年农民典型,激发农村青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和激励广大农村青年努力在科技兴农、农业产业化发展、工商创业、返乡创业、生态建设、农产品市场营销和先进文化的传播等方面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实践中奉献青春、施展才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农村青年的全面发展。
二、参选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至39周岁之间(1967年10月31日后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以及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做出贡献的各类优秀青年。
2、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关要求,推选的重点范围是:
(1)勇于创新、善于应用,依靠科学致富的种植、养殖大户;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带动农民致富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负责人;
(3)从事农副产品流通,帮助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取得突出成效的各类青年经纪人;
(4)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绿色食品,注重打造林业、园艺、畜牧、水产等优势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5)坚持自主创新,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推广带头人;
(6)积极发展循环农业,积极参与农村生态建设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能等节约型农业,大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7)积极投身农村青年创业行动,致力于发展农村非农业产业,大力创办民营经济实体;
(8)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积极支持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艰苦创业、自强不息、团结互助、勇于奉献,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在个人致富的同时,能带动广大群众共同富裕。
4、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在弘扬先进文化、传播文明理念、倡导健康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绩显著。
5、具有良好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积极支持和参与农村三个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忱帮助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考察推荐候选人。4月6日至4月12日。各团县、市(区)委在层层开展建设新农村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的基础上,确定当地候选人。并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当地推荐的候选人典型事迹进行核实,并向主办单位推荐候选人。
2、确定正式候选人。4月13日至4月14日。主办单位对各地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3、评定表彰阶段。4月15日至4月18日。主办单位对2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评定考核,最后确定首届“徐州市建设新农村十大杰出青年”称号获得者,并适时命名表彰。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密切协作,确保顺利完成首届“徐州市建设新农村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初评、推荐、考核等各项工作。
2、推荐候选人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核,确保质量。
3、加强宣传。各地要以此为契机,紧密结合发展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和当地实际,通过宣传杰出农村青年的先进事迹,展示他们的成长历程,宣传党的农村政策,为广大农村青年投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经济提供可学的榜样。
4、认真上报候选人材料。材料包括:(1)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2)2500字以上事迹材料20份。事迹材料要务求客观、详实、生动。(3)两寸近期标准免冠照片2张。以上材料务于2007年4月12日前上报到团市委青农部,同时请将事迹材料与数码照片发电子邮件至团市委青农部。
地址:徐州市青年路117号1号楼621室,邮编:221003。
联系人:聂磊,电话:83820050,传真:83825880。
E—mail:
leilei924924@163.com 附件:
首届“徐州市建设新农村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 推荐表